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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家相片高函岑 律師

颱風假是法定假日嗎?企業在面對颱風假時應如何權衡法令及勞資關係?

從氣象局統計歷年資料顯示,每年6至12月,北太平洋西部約有21至25個颱風生成,而會侵台之數量則約為3至5個,如颱風路線預估可能會登陸台灣時,接者全台人民所關心的,就是各地方政府將宣布是否會停班停課,也就是「颱風假」;然而「颱風假」在法律上的角色是什麼,將影響員工出缺勤計算、公司給薪計算等問題



法律分析:


「颱風假」之法源依據為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」,該辦法適用主體為「各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」


所謂「颱風假」並非勞動基準法所明定之假別,而是依照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」第4條規定:「風災已達下列基準之一者,得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:一、依據氣象預報,颱風暴風半徑於四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,其平均風力可達七級以上或陣風可達十級以上時。二、依據氣象預報或實際觀測,降雨量達附表之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,且已致災或有致災之虞時。三、風力或降雨量未達前二款停止上班及上課基準之地區,因受地形、雨量影響,致交通、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,影響通行、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時」,然而從同法第2條規定:「本辦法適用範圍為政府各級機關及公、私立學校。但因業務需要,需輪班輪值、參與救災或其他特殊職務,必須照常出勤或酌留必要人力,經機關、學校首長指派出勤者,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」可知,該辦法適用主體為政府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。


「颱風假」並非勞動法令所規定之假別,惟於天然災害發生時,企業相關出勤給薪等規定應適用勞動部公布之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:


私人企業依同法第18條第2項規定:「民間企業之停止上班,依照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規定,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」;勞動部於98年另公布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,因此「颱風假」之出缺勤認定,原則係以該給付要點為主,如該要點未規定部分,則另佐以勞動基準法規定。


因此如政府機關宣布停班停課該日為工作日時,企業依法係得命員工到職,並依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第7點規定:「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,雇主不扣發工資。但應雇主之要求而出勤,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,加給勞工工資,並提供交通工具、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」,對於扣薪與否,及出勤加給、交通津貼,均非強制規定,而係留有企業自行決定,就此建議企業得透過員工手冊、企業內部規定等將此部分制度化,在勞資關係及企業管理間予以權衡。


倘若員工因颱風假遲到、未出勤,依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第6點規定:「六、天然災害發生時(後)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雇主不得視為曠工、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,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、扣發全勤獎金、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:(一)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」(以下稱作業辦法)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勞工因而未出勤時。(二)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惟勞工確因颱風、洪水、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。(三)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惟其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(下)班必經地區,經該管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致未出勤時」,可知企業在此情形下,勞動部有明文禁止企業對員工的一些不利處分,包含補班、扣發全勤獎金、視為曠職、事假等。


蘊捷觀點

以下整理幾點最近颱風假很多人想討論的議題,以及本所對此之看法及建議:


  • 颱風假可以調整為居家上班嗎?

依照勞動部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Q&A」稱:「Q5:企業採分流辦公,如遇颱風來襲,勞工是否提供勞務?A:企業因應疫情實施分流,居家工作之勞工在家中工作,並未外出。其勞務之履行,如不因颱風來襲而有影響,可依原約定履行勞務,雇主並應照給工資」,可知,勞動部係認為如企業原先就已採居家辦公制度,勞工之出勤並不會有外出而致人身安全之顧慮,在此情況下應依原先約定履行勞務;換言之,勞動部認為在企業並非採居家辦公制度情況下,並不得逕行由企業單方於「颱風假」該日改採居家辦公。


倘若係勞方同意改採居家辦公之情況,是否可改採居家辦公?依照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」第18條第2項規定解釋,應採肯定,惟避免爭議,仍建議企業透過員工手冊、企業內部規定等方式明定公司制度。


  • 地方機關宣布停班停課時,颱風假認定範圍?

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6點已明定,天然災害發生時,如「工作地」、「居住地」或「上班必經途中」,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停止辦公或工作所在地未通報停止辦公,但因天然災害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或未能出勤時,勞工可不出勤。


  • 颱風假適逢休息日或例假日?

此回歸勞基法針對休息日及例假日之規定,包含是否得出勤?出勤之加班費計算之規定。


對於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發生時,會有停止上班上課之規定,也是為保護人身安全之目的考量,而在目前數位工具日新月異之世代,勞工執行職務將不受時地之限制,基此也衍生許多討論,如前所述,為平衡勞資關係,及企業經營效益兩者,建議企業可透過員工手冊、公司內部規則等方式,將制度建立,以弭平爭議,使勞資關係更為和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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